课上,马宏宇副检察长以近年来全国虚假诉讼案件增长态势为切入点,从立法层面、司法实践等角度讲述虚假诉讼的样态变迁和治理困境。结合最高检、最高法发布的指导性案例、典型案例,围绕民事诉讼中涉劳动仲裁、离婚案件、财产保险等领域的虚假诉讼案件,主要讲述了虚假诉讼概念辨析、线索甄别、刑民诉讼程序衔接等方面的内容,着重强调了虚假诉讼的隐秘性和复杂性,检察机关需要深入了解掌握虚假诉讼的多种表现形式,并总结案例从发现案件疑点、梳理当事人关系、虚假诉讼动机、调查取证等方面的经验;结合虚假诉讼行为刑事入罪的背景与过程,运用刑事检察思维强化虚假诉讼案件线索发现,梳理研习相关法律法规、司法解释及相关文件,提高虚假诉讼的辨别能力。
“假冒他人名义提起诉讼”“虚假诉讼套取公积金”是否构成虚假诉讼罪?授课中,马宏宇副检察长抛砖引玉提出问题,引导干警们深入理解虚假诉讼罪中“捏造事实”的司法认定,明晰“部分篡改型”虚假诉讼行为与特定“隐瞒真相”行为的不同现实表现和法律后果。
近年来,虚假诉讼类型从民间借贷纠纷的传统“阵地”延伸至与百姓生活更加密切、更加隐蔽的新领域,并且“迭代升级”,呈现出团伙化、专业化等明显特征,检察监督的难度显著增加,如线索发现难、调查核实难、治理成效难等,检察机关开展虚假诉讼监督任重道远。
“每一起民事检察案件的背后都是民心,都有政治。”虚假诉讼是民事检察监督工作重点与难点,也是能够体现检察能动履职突破性领域。法为“天下之工器”,打击虚假诉讼是人民检察院肩负的政治责任、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,马宏宇副检察长结合林芝实际提出具体工作要求:
一要增强监督自觉性和主动性。“事有所成,必是学有所成”,虚假诉讼的“弱项短板”根源还在于司法办案能力的欠缺,两级院要积极向先进地区、先进检察院学习,将信息化、智能化、大数据赋能作为民事检察监督主渠道,将民事虚假诉讼监督融入社会稳定工作大局,探索开发符合林芝实际的数据模型,提升监督质效。
二要加大办案力度。聚焦民间借贷、公积金、保险诈骗等重点领域,持续开展专项监督,下半年重点开展住房公积金领域虚假诉讼专项活动。强化协调配合,加大调查核实力度,充分运用提出抗诉、再审检察建议、检察建议等手段,集中力量监督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公积金、保险诈骗等领域虚假诉讼。市院要加强对虚假诉讼监督个案的指导与统筹协调,务求取得监督实效。
三要加强线索移送。推进与监委、法院、公安、司法行政等部门之间协作,就线索移送、案件调查、认定与处罚等达成常态化协调机制和联合惩罚机制,让监管不留盲区。同时,对于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类犯罪予以重视,与刑事检察部门形成常态化沟通机制,坚持融合履职,在把握好“内”与“外”的统一上积极作为。
四要积极参与社会治理。持续跟进落实好最高检“五号检察建议”,提高虚假诉讼查处能力,积极拓展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途径,推动由个案监督向类案监督、体系治理思维转变。对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金融管理、民营企业保护、社会治安等领域社会治理问题及时发出检察建议,推动实现源头治理。
五要加强检察职能宣传。依托门户网站、“两微一端”、短视频平台等新媒体开展职能宣传,畅通12309检察服务热线、来信、来访、网络等渠道接受控告举报,及时发现和锁定线索;加大以案释法力度,引导人民群众了解虚假诉讼的危害和救济途径,提升社会各界向检察机关反映、提供虚假诉讼线索的积极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