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精品课第四讲│家庭教育指导课为成长赋能
时间:2023-08-11  作者:  新闻来源:  【字号: | |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》的正式实施,将教育子女从“家事”上升为“国事”,也对检察机关推动强化未成年人家庭保护责任,进一步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。8月4日,市检察院组织开展“头脑风暴·十堂精品课”第四讲,邀请刘建军老师开展家庭教育专题讲座。


刘建军,全球天赋研究委员会委员、民盟陕西省第十三届文化委员会委员、国家高级心理咨询师、家庭教育高级指导师。

以爱践行,做培养未成年子女的

合格教育者

“成功的家庭教育,必须有正确的教育观。”刘建军老师以言传与身教为主线,利用现场问答、角色扮演等互动方式,结合社会关注度高的家庭教育反面事例,讲解新时代家庭教育理念与现状,并以父母在家庭教育中的身份地位,分析“打着爱的幌子”对未成年人实施“语言暴力”“肢体暴力”或“冷暴力”等教育方式的不良影响,以及和谐家庭关系对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、形成正确价值观与人生观的重要作用,为检察人员正确开展家庭教育引导、为孩子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“划出了重点”。

“现场角色扮演的时候,让我体会到孩子面对父母的严厉指责,往往会产生恐慌、逆反、逃避等心理,这种教育方式粗暴而机械,不仅起不到良好的引导作用,更不利于孩子养成健全人格。”



以法之名,做保护未成年人的

坚定守护者

家庭保护与司法保护是未成年人“六大保护”中的重要组成部分,检察机关作为司法保护的重要一环,既有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检察职能,也有促进家庭保护落地落实的法律监督责任。对于未成年人因家庭教育和监护不当导致认识和行为偏差,最终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案件,改变家庭环境是帮助未成年人回归正途的重要条件,以父母转变推动孩子转变。通过聆听刘建军老师的讲授,检察人员深层次了解了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,有利于办案检察官及时发现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家庭教育缺失、监护不当等问题,及时开展相关工作,找准工作切入点,科学合理施策,将家庭教育指导与司法办案有机融合,推动形成“检察+家庭”的未成年人保护合力。

‘问题少年’的背后,大都有一个‘问题家庭’。通过老师抽丝剥茧地讲解,让我认识到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时,应当注重挖掘分析案件深埋的家庭原因,区分不同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监护干预,并梳理类似案件找准症结进行普法预防教育。”



家庭教育已经纳入法治轨道,但构建一个全新的、科学的、完善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却不是一蹴而就的,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前进。如今,检察机关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已不仅仅是一种实践探索,更是一种责任担当和法律义务。作为未成年人的“国家监护人”,林芝检察机关通过训诫、《督促监护令》等监护干预手段做实了督促监护的“前半篇”文章;通过联合专业的家庭教育指导社会力量,持续进行教育指导、监督考察,努力做好督促监护的“后半篇”文章。


立足法律赋予的职责,助力家庭教育指导,全方位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,林芝检察一直在路上!


检察小课堂

01

《家庭教育促进法》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。法律不仅告诉了家长家庭教育“是什么”“做什么”“怎么做”,能够为家长正确实施家庭教育提供行为指引;同时又明确了国家、社会等为家庭教育提供的指导、支持和服务,能够为家长提高家庭教育能力提供帮助。

02

如果家长没有依法带娃,检察机关将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,制发《督促监护令》《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》,对严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和拒不履行监护职责的,可督促、支持相关部门申请撤销监护权。此外,对侵害未成年人的个人或组织可通过追究刑事责任、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实施监督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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